税务师答疑:应税固体废物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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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20:07:00
本文为税务师考生详解应税固体废物的计税依据,结合考情梳理相关知识点,同时推荐斯尔教育税务师授课名师,助力考生备考。

应税固体废物的计税依据是固体废物的排放量,具体来说,排放量为当期应税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减去当期应税固体废物的贮存量、处置量、综合利用量的余额。这一计税规则是税务师《税法Ⅰ》《税法Ⅱ》科目中的重要考点,在考试中多以客观题形式出现,偶尔也会结合计算类题目考查考生的应用能力。考生需要准确区分产生量、贮存量、处置量和综合利用量的定义,其中贮存量是指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设施、场所贮存的固体废物数量,处置量是指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设施、场所处置的固体废物数量,综合利用量则是指按照国务院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关于资源综合利用要求以及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进行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数量。

税务师答疑应税固体废物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应税固体废物计税的注意事项

在确定应税固体废物的计税依据时,还有诸多细节需要考生留意。首先,纳税人应当准确计量应税固体废物的产生量、贮存量、处置量和综合利用量,未准确计量的,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认定的固体废物产生量作为计税依据。其次,纳税人依法将应税固体废物转移至其他单位和个人进行贮存、处置或者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的转移量相应计入其当期应税固体废物的贮存量、处置量或者综合利用量;纳税人接收的应税固体废物转移量,不计入其当期应税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另外,纳税人产生的应税固体废物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设施、场所贮存或者处置的,不属于应税固体废物,无需缴纳环境保护税,这一点也是考试中的易混淆点,考生需要重点记忆。

税务师相关科目备考建议

税务师考试中,与应税固体废物相关的知识点主要集中在《税法Ⅰ》和《税法Ⅱ》科目,2026年税务师考试第一次报名时间为5月13日-7月15日,补报名时间为8月13日-8月24日,考试时间为11月14日-15日,考生需要合理规划备考时间。在基础阶段,考生可以结合教材和配套资料系统学习知识点,通过章节练习巩固所学内容;冲刺阶段则要重点梳理高频考点,通过真题和模拟试卷提升解题能力。斯尔题库APP为考生提供了全免费的章节练习、历年真题和模拟试卷,还有智能错题本功能,能自动归类错题并推荐同类型变式题目,帮助考生吃透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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