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经济法》科目中,增值税视同销售的8项内容是高频考点,具体包括: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销售代销货物;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这些内容在考试中多以客观题形式出现,偶尔也会结合主观题进行考查,需要考生精准记忆并理解适用场景。

从近年中级会计考试考情来看,增值税视同销售的8项内容属于《经济法》科目增值税章节的核心考点,考查频率较高,分值占比约为该章节的15%左右。考试题型涵盖单选题、多选题和判断题,部分年份会在简答题中涉及相关业务的税务处理判断。考生备考时,不仅要准确记忆8项内容,还要区分不同情形下的税务处理差异,比如自产、委托加工货物与外购货物在视同销售中的不同适用规则,避免混淆。同时,要结合具体案例进行理解,通过练习相关题目强化对知识点的掌握,确保在考试中能够快速准确地做出判断。
2026年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为6月12日至7月2日,考试报名统一在7月2日12:00截止,缴费统一在7月2日18:00截止,报考人员应于7月1日12:00前完成信息采集,考试于9月5日至6日举行。考生可按照以下阶段规划备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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