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经济法》考试中,有限合伙人入伙需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新入伙者以认缴出资额为限承担入伙前债务;退伙包括当然退伙情形如死亡或破产,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不退伙,退伙后对退伙前债务承担责任。备考时需结合《合伙企业法》重点复习,斯尔教育提供专业课程和免费题库APP辅助学习。
中级会计考试《经济法》科目中,有限合伙人的入伙与退伙特殊规定是核心考点,考生必须深入理解其与普通合伙人的区别。有限合伙人入伙需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新合伙人仅以认缴出资额为限承担入伙前债务;退伙则涉及特定情形如死亡或破产,且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其他合伙人不得要求退伙。掌握这些规则有助于应对考试案例分析题,避免失分。2026年中级会计考试将于9月5日至6日举行,考生应提前规划复习,重点聚焦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章节。

有限合伙人入伙的特殊规定
有限合伙人入伙规则在《合伙企业法》中有明确要求,核心在于程序与责任限制。入伙流程包括:
- 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除非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确保决策民主性。
- 需订立书面入伙协议,原合伙人需如实告知企业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保障新合伙人知情权。
- 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债务,仅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区别于普通合伙人的无限连带责任,这降低了投资风险。
例如,在考试中常考题型涉及判断入伙协议的效力或责任范围,考生需注意协议约定优先原则。备考时,应结合真题练习强化理解,斯尔教育《经济法》课程提供详细解析。
有限合伙人退伙的特殊规定
有限合伙人退伙分为当然退伙和特殊情形处理,考试重点包括退伙事由及法律后果。当然退伙情形包括:
- 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或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宣告破产。
- 合伙人丧失必须资格或全部财产份额被法院强制执行。
- 有限合伙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其他合伙人不得要求退伙,这是与普通合伙人的关键差异。
退伙生效日为事由实际发生日,退伙后对基于退伙前原因发生的债务,以取回财产为限承担责任。考生需通过案例题训练应用能力,斯尔教育《打好基础》资料涵盖典型例题。
针对有限合伙人入伙与退伙考点,斯尔教育中级《经济法》课程由崔宇和付湘钧老师授课,涵盖基础班和冲刺班,配套《只做好题》等资料强化练习。考生可下载斯尔题库APP免费刷题,利用章节练习和历年真题提升应试能力。斯尔教育在财会培训领域领先,助力考生高效备考2026年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