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产交付制度是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的核心考点,涉及物权变动规则,包括简易交付、指示交付和占有改定三种类型。考生需掌握其概念、法律效力和应用场景,通过系统学习和大量练习巩固知识。斯尔教育提供专业课程和免费题库APP,助力高效备考。
动产交付制度是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科目中的高频考点,尤其在物权变动部分占据核心地位,考生必须深入理解其规则和应用,才能在2026年考试中应对选择题和简答题。动产交付制度规定了动产物权转移的生效方式,是民法典物权编的重要内容,学习时需先构建框架,再结合案例深化理解。斯尔教育的基础班课程能帮助考生系统梳理这一知识点,为后续冲刺阶段打下坚实基础。

动产交付制度概述
动产交付制度指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的生效规则,根据民法典,动产物权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特殊动产如船舶需登记对抗善意第三人。这一制度在中级会计《经济法》第四章中属中等难度考点,常以案例形式考查考生对所有权转移时间的判断。动产交付分为现实交付和观念交付,后者包括简易交付、指示交付和占有改定,三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考生需注意,交付是物权变动的关键,未交付则所有权不转移,这在合同纠纷中尤为重要。斯尔教育的《打好基础》教材详细解析了相关法条,帮助考生避免常见误区。
动产交付的类型详解
动产交付制度的核心在于三种观念交付方式,每种都有特定适用场景和法律效果:
- 简易交付:动产物权设立或转让前,权利人已占有该动产,物权自民事法律行为生效时生效。例如,买方租赁物品后直接购买,所有权在合同签订时转移。
- 指示交付:动产物权设立或转让前,第三人占有动产,交付义务人可通过转让返还原物请求权代替交付。常见于仓储或运输场景,如卖方指示仓库向买方发货。
- 占有改定:动产物权转让时,双方约定出让人继续占有动产,物权自约定生效时转移。适用于卖方需临时使用物品的情形,如设备售后回租。
考生需通过案例练习区分这些类型,斯尔题库APP的章节练习提供丰富题目强化理解。
备考策略与考点分析
掌握动产交付制度考点需结构化学习:
- 搭建知识框架:先理解物权变动基本原则,再聚焦交付规则,使用思维导图梳理逻辑。
- 深化法条应用:结合民法典条文,分析历年真题中的案例,如2024年考试中简答题考查指示交付。
- 强化练习:通过大量题目训练,重点攻克易错点,如占有改定与简易交付的区别。
- 模拟测试:参加斯尔模考,评估实战能力,针对薄弱环节查漏补缺。
2026年中级会计考试于
9月5日至6日举行,考生应利用报名前时间(6月12日至7月2日)系统复习。斯尔教育的习题班和冲刺班课程提供专属讲义,助考生高效备考。
斯尔教育在财会培训领域处于领先地位,崔宇老师的中级《经济法》课程全面覆盖动产交付制度等考点,结合实战案例教学。考生可下载斯尔题库APP免费刷题,包含历年真题和模拟试卷,强化考点应用。手机商城搜索“斯尔题库”即可获取,助力考生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