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的经济法基础科目中,其他应税所得项目的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是核心考点之一,考生必须深入理解其概念和计算流程以应对考试。应纳税所得额指收入总额扣除准予项目后的余额,作为计税基础;应纳税额则是该余额乘以适用税率并减去税收优惠后的实际税款。掌握这些知识有助于处理个体工商户、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多样所得类型,确保税务处理准确性。2026年初级会计考试将于5月16日至18日举行,报名截止时间为1月27日,考生需提前备考,利用权威资料强化这一考点。

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虽相关但本质不同,前者是计算基数,后者是终税款。应纳税所得额通过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及以前年度亏损得出,体现为权责发生制原则下的净收益。例如,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所得需将年度总收入减去成本费用和损失。应纳税额则在此基础上乘以税率(如综合所得适用累进税率),并扣除减免税额,形成实际应缴金额。区别在于:应纳税所得额反映经济活动的净成果,而应纳税额代表法律义务;计算时前者关注扣除项目合理性,后者强调税率应用和优惠调整。混淆两者易导致税务错误,考生需通过案例练习巩固理解,如参考斯尔教育《打好基础》资料中的实例分析。
其他应税所得项目包括经营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等,其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计算需分步进行。首先,确定所得类型:经营所得涵盖个体工商户生产活动、承包转租收益;稿酬所得涉及文字作品手稿拍卖或剧本使用费。计算流程如下:
针对这一考点,考生需结合系统学习和实战练习。备考策略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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