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中的胁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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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8:52:00
本文详解中级会计《经济法》中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里胁迫的定义、构成要件与法律后果,同时推荐斯尔教育相关授课老师与备考工具。

中级会计《经济法》里,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中的胁迫,指的是一方或者第三人以给对方当事人及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作出的民事法律行为。这种行为违背了意思自治的基本原则,所以被法律赋予了撤销的权利,以此保障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中级会计答疑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中的胁迫是什么

胁迫的构成要件与法律后果

构成胁迫需要满足几个关键条件,首先是存在胁迫行为,也就是要挟的内容必须是可能对对方造成损害的情况,无论是人身层面还是财产层面的威胁都属于此范畴;其次,胁迫行为必须具有不正当性,比如以非法手段要挟对方,若要挟的内容是合法的维权诉求则不构成胁迫;后,对方作出民事法律行为是因为受到胁迫,违背了自身的真实意愿。一旦被认定为胁迫导致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在法定时间内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撤销后该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如果因该行为取得财产的,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还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

中级会计《经济法》备考要点

中级会计资格考试于2026年9月5日至6日举行,《经济法》科目考试时长为120分钟,该科目涉及大量法律条文,对于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这类考点,需要精准理解概念内涵与构成要件,避免混淆相似知识点。备考时可以按照以下步骤推进:

  1. 先通过基础课程搭建知识框架,明确各类民事法律行为的划分标准与核心特征;
  2. 结合典型案例加深对知识点的理解,通过案例分析判断行为是否构成胁迫;
  3. 利用刷题工具进行针对性练习,巩固对知识点的掌握程度,熟悉考试题型与出题方式。
此外,报考人员需在2026年7月1日12:00前完成信息采集,考试报名统一在7月2日12:00截止,缴费统一在7月2日18:00截止,要注意把握好时间节点,避免错过报名。

在中级会计《经济法》的学习中,斯尔教育的崔宇、付湘钧、王宇明、小夏老师有着丰富的授课经验,能够帮助考生清晰梳理法律知识点,拆解复杂的法律条文,让考生更好地理解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中的胁迫这类考点。同时,推荐大家使用斯尔题库APP,它提供全免费的章节练习、历年真题与模拟试卷,还有智能错题本功能,能自动归类错题并推荐同类型变式题目,助力考生扎实掌握知识点,高效备考中级会计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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