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天津市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将继续沿用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实施全流程线上申报,申报人员需重点关注学历资历、专业能力、工作业绩三大核心维度。根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深化会计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申报人须在2026年10月9日9:00至10月24日18:00期间完成初次材料提交,修改截止时间为10月30日18:00。评审工作预计于当年12月底前完成,申报材料需通过天津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rzc.hrss.tj.gov.cn:8081/zcpsqd/home)提交电子文档。
申报人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具有博士学位且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硕士学位/本科学历/第二学士学位需满5年相关工作经验;专科学历需累计10年从业经历。资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26年12月31日,需提供连续五年的年度考核合格证明及社保缴纳记录。对于2026年度岗位调整人员,需提供原单位出具的会计岗位任职证明文件。
申报人需提交三项及以上核心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继续教育需完成2019-2023年度累计480学时(年均96学时),其中公需科目通过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完成。申报材料包含:
申报人需登录职称评审系统完成: